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但是贵州清镇市王庄乡这里却是部分征地已经修建筑物了,还没有得到补偿款。如果百姓所说是事实,哪谁又会为这次事件担责、买单呢?
贵州清镇市王庄乡水淹塘组百姓委托百姓帮民道法律咨询服务的集体土地征收款项未落实事件。也是前一个视频文章提到的“贵州清镇: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百姓却有苦衷,这是怎么回事呢?”提到的事件,该事件提到的王庄乡王庄村水淹塘组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至今没有得到相关征收集体土地款项问题,相关土地是水淹塘组村民共同所有的集体荒山、塘子、进组路征收后村民对征收款项不清楚、不了解、也不知道在哪里?
在10月13号及14号相关人员告知百姓帮民道会在2023年10月18日这个星期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百姓帮民道将为水淹塘百姓提起追责查处及网络曝光监督。直至该事件水淹塘组百姓得到答复为止。如果提起追责查处时,上级部门介入查处核实,是否会牵连出更多的未履行事件,那是相关行政部门考虑的事情,不需要我们操心。
如果相关部门人员涉嫌不作为的,是否会依法处理,那也不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我们只需要按照法律监督,提起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核实就行。如果未履行征收款项,还经过几年,现在已经修建筑物,这个是已经违背土地征收法定程序的,属于违法行为。那水淹塘组集体荒山、塘子、进组路征收涉嫌未按时发放征收款项,这么长时间,这个款项是否会增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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